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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282007年10月28日 - [水珠]
买了一些花花绿绿的笔,价格比江苏卫视旁边那文具店贵多了,即使在淘宝网上。想到以前,我们拍静物的时候喜欢把物体放在一张外文报上,顿时画面感觉洋气很多。但家里哪里有这些个外文报呢?只能找到给多多垫**的《第一财经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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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24流水亦无惧- [转] - [原来]
一个BLOG50%以上都是转人家的,实在太不象话了!应该被鄙视!
转自恍心事“一个人开始怀旧的,说明她已经老了。”
“才30岁就开始怀旧,真要命。”
以上是小时候就看过的句子,综合起来说明一件事:我24岁就怀旧到这程度,简直没得救了!
而我好像就是没得救了。被失望绝望无谓困扰抱怨等等情绪包围的人,其实就是“对生活过敏”。
好吧,暂时还不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,尚且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找点平衡吧。
其实今天翻开好多从前的博客,看到那些琐碎的事情,突然觉得即时当时再无聊,现在反而有趣起来。比如说:从前我们每年要给三人庆祝生日……总是很早就策划好去哪里玩,去哪里吃饭,也总是会因为经济的原因不断调整计划,把某些环节省略掉。尽管如此,到了那一天,几个人还是会手忙脚乱,我(Ariel)一向是邋邋遢遢的,也不用多管什么细节问题,随时整装待发。飘飘(Catherine)永远会睡懒觉,头扪在被子里直到小玉(Emma)来扯被子,然而小玉(Emma)的意志更加薄弱的,通常扯着扯着就见两个人都倒在床上了。好半天才起来,于是小玉(Emma)要化妆,飘飘(Catherine)要试衣服,两人要比谁更好看。等到他们总算穿戴得差不多了,才发现最大的问题在于猪头,她总有忙不完的这事那事,擦桌子洗衣服写东西,所有要做的都集中在那一刻。我们只好一起等她,每次少不得为了等人的事情闹出点不开心。而等到我们可以一起下去的时候,魔王至少两三个电话催过了。那时候我们住D区,我(Ariel)和飘飘(Catherine)一个寝室,小玉(Emma)和猪头在我们的对面,我们串门从来不敲门,就像进自己的宿舍一样。魔王住在A区,我们下去后通常由嗓门大的飘飘(Catherine)或者猪头冲着A区大门大吼一声“魔王!”
这么看来以后无论多大的破事,我都要拿来记上一笔,也不枉这世上走一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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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232007.10.23 - 一同去荷兰 - [原来]

你走后我让自己一样的美丽
天放晴就一个人开车到城里
也许忽然会下场雨
困着我哪里都不去
即使没目的不想你
交通太拥挤接到陌生又熟悉
买一张地图从此不要依赖你
迷了路停下来休息
错过了勇敢转回去
我没有刻意要找你
爱一直很美怪我太相信你给我的安慰
抱着你就以为能安心的睡
直到那一天你终于亲口承认她是谁
我心想飞你别理会
爱一直很美怪我太宽容你道歉的眼泪
雨一下就以为整片天空都成灰
直到有一天连原谅也让我很累
我心想飞更自由绝对 -
2007-10-22一个有意思的blog让我想起我五年纪的时候<转> - [花火]
最近有人添加我做朋友,我不知道是谁但还是加了他,顺道去看了他的共享空间。看了以后发现原来这不是一个人的空间,而是一个班级的共享空间,由崇宁路小学五一班的同学们一起写的日志,老师也会在上面发一些通知以及表扬一些同学,是同学、老师沟通的场所。看了之后让我不由感叹21世纪真的是个信息化的时代。里面的文字和图片很有意思,(http://cnlwyb.spaces.live.com/default.aspx)。不做小朋友好久了,现在的小朋友比我那时懂的更多,有更多的才艺,更与时俱进。记得我五年纪的时候,每天早晨总是有同学到我家等着我一起去上学,步行一百来步就能到学校。大家中午都回家吃饭,因为都住得很近,我总是吃饭吃得很慢,吃完饭聚到附近的同学去聊天,时间差不多了就去学校。下了课和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做作业,有时聚在这家,有时聚到那家,不过总是离学校很近的那几个同学家里,雯雯家是最常去的据点,因为她家离学校又近家里又宽敞。我总是第一个做完,问奶奶拿点几毛钱零花钱去买点无花果、梅片、粽子糖之类的小零食,然后和同学们一起跳橡皮筋、丢沙包、打游戏机,我有时还会跟男孩子一起拍洋牌、抛弹子,一到六点半准时坐到电视机前看动画片,吃完晚饭和一帮同学继续出去野,一群人追来追去,打来打去,有着使不完的劲,八点半就上床睡觉,睡觉前从不刷牙。那时的我们没有DVD,没有电脑、没有互联网,没有iPod、没有高楼大厦,只有小巷和老房子,可我们在那些小巷和老房子里度过了一个快乐而难忘的童年。 -
2007-10-202007年10月20日 - [多多日记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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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192007.10.18 - [一点事]
Hey,Hey,Hey,举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旗,如此腐败可不好哦……
(Catherine已答应L女士,不在深夜上网,不在家更新博客,大家监督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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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172007年10月17日 - [原来]
[本日志已设置加密] -
L女士从衣橱里找出一件马甲,还是初中一年级时,她找人给Catherine做的。穿上之后,顿觉“时髦”起来。便让多多也穿上L女士亲手为它缝制的马甲,同他合影留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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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16再没有比吃饭更重要的事情了- [转] - [花火]
转自恍心事
我小的时候,居然觉得去食堂打饭吃是件很酷的事。原因很简单,饭菜同时装在漂亮的盒子里,而且原本无味的米饭也因为调味汁变得丰富起来。后来事实证明,大多数饭盒并不漂亮,大多数的调味也不过如此。其结果无非让饭菜面目可憎,滋味寥寥。
不过吃饭除了品味,更多还是为了活着。大凡健康的身体总对食物有着本能的渴望。所以如果你不会做饭或是没有条件做饭,就必须要忍受一切堆在你面前的食物。
我十分佩服喜欢做饭的人。不仅仅因为技巧的缘故,能把琐碎的事不断翻出新的花样,本身就有种勇气。至少我无法为每一次拣菜洗碗的过程兴奋。或许正因为这种缺乏,对食物品质的需求逐渐明朗起来。
真正好的食物,不是给你太多味觉刺激的,不是用料精细又复杂的,只是那些你吃了多少年却从来不厌倦的。
从前去饭店吃顿好的就能满足,现在无论变换什么餐馆,只能说是又应付了一餐而已。何况那些一眼望去菜单上永远固定不超过10个品种的快餐店,此刻还能下咽的食物,不知道从哪天起闻着味道心里就发紧。一个人吃饭其实更加挑剔,成群结伴的时候说几句话的功夫就算吃完了,并不太专注于食物本身。
更要命的是,人对生活的态度往往从胃开始。即使不考虑营养学的角度,诸如如何合理饮食才能充沛的体力,情绪的问题已经开始明显了,一餐不满意几个小时都比较低落。说到底,本能是种无法解释却又的确存在的东西,它的控制力比意志力强大。人人都有强烈的本能,但不是人人都有坚定的意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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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13Yesterday-无处理.人物篇 - [原来]
[本日志已设置加密]







